关于做好2017级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精神卫生学院发布时间:2018-10-24浏览次数:372

各位研究生导师、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:

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和主要内容,而做好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又是完成学位论文的前提和基础。为切实保证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,结合《济宁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》要求和研究生处工作计划,决定举行2017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选题

选题是作好学位论文的关键,论文题目选择是否适当,直接关系到论文工作的进展和质量。

1.选题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,考虑本学科的发展和实际应用相结合。

2.选题要有科学性和一定的临床应用价值。

3.选题应依据导师的研究方向,结合研究生在某方面的特长和兴趣,鼓励由研究生自己拟出论文题目或导师和研究生分别拟题,共同商榷。但均需结合学科、专业的研究方向充分调研。

4.硕士研究生所选课题可以是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,结合临床实际,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。

5.选题应注意突出关键的技术创新点。

6.在选题前应广泛阅读文献,搜集资料,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和新成就。

二、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

1.选题的科学依据。应着重说明本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、发展趋势及开展此课题研究的设想。

2.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。

3.课题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。

4.年度研究计划及经费预算。

5.预期研究成果。

三、开题报告的要求

1.开题时间:开题报告应于第三学期末完成。各单位于2018年11月16日下午17:00前将论文开题报告时间、地点(按专业)报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,凡未按时开题者,推迟其论文答辩时间。

2.研究生要进行系统的文献查阅和广泛的调查研究,写出详细的文献综述,然后写出3000字左右的书面开题报告,并制定出详细的论文工作计划,经导师审阅、修改后进行开题报告。

3.开题报告必须在院(所、科室)中进行,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教授或副教授(或相当职称的专家)组成组成3至5人的开题报告评审小组,并邀请本专业的教师、学生参加,听取多方面的意见。评审小组就选题的研究方向、科学依据、目的意义、研究内容、预期目标、措施落实等作出评语,给出通过或暂不通过或重新开题的结论。

4.开题报告通过后,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或建议,研究生将《济宁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书》(1份)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备案,各单位年终将本单位研究生开题情况汇总报研究生处。

5.开题报告通过后,原则上一般不再随意改题。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,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,经导师签署意见后,在1-2个月内补做开题报告。

6.未履行开题报告程序而自行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,研究生处将不接受其学位申请。


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

20181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