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讯:精神卫生学院副院长陈敏被授予济宁市先进工作者称号

时间:2022-04-28浏览:222

4月28日,济宁市委、济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《关于表彰济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》,精神卫生学院副院长陈敏获得“济宁市先进工作者”称号。

陈敏长期致力于高等教育教学、科研和研究生培养及临床和社会服务工作,先后获中华医学会全国教学竞赛三等奖、省高校“十大师德标兵”提名奖、全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,曾被评为济宁市三八红旗手和巾帼岗位明星、校级教学名师、“三育人”工作先进个人等,在教学科研管理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。

据悉,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授予劳动者的最高荣誉称号,济宁市共有148名同志获得“济宁市劳动模范”称号,50名同志获得“济宁市先进工作者”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