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分工会开展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学习活动

发布者:精神卫生学院发布时间:2024-12-17浏览次数:10

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职工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,提升教职工的权益保障意识,12月17日,我院分工会组织开展了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学习活动。会议由分工会主席黄广传主持。

黄广传向与会教职工介绍了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强调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,并详细解读了《规定》中的各项条款,包括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、职权范围、会议程序以及教职工代表的选举和职责等。此外,我院分工会还结合院的实际情况,就如何更好地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。

此次学习活动,不仅增强了教职工的民主意识和权益保障意识,也为学院的民主管理和和谐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未来,我院分工会将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,不断提升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民主参与度,为学院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。

【撰稿:李娜  责编:付洋洋  终审:苏伟